简历
裴乐娜(Lorinda Peasland)是Appleby(毅柏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企业法律事务部合伙人。
裴律师是国际重组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逾30年处理在岸及离岸法律事务的丰富经验,专注于跨境企业及金融机构的财务困境、无力偿债及破产重组事务。她长期为银行、投资基金、会计师事务所、主流在岸律师事务所以及监管机构提供法律咨询。她在各类金融工具及复杂金融结构方面经验丰富,尤其擅长有资产抵押的借贷安排,并在各类离岸债务偿还计划(schemes of arrangement)的设计与执行方面具有深厚实务积累。
在其执业生涯中,裴律师曾就多项标志性案件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为首间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全球性银行倒闭事件中的债权人提供咨询;在塞浦路斯中央银行介入一家金融机构的事件中,代表特别遗产管理人行事;以及主导一家正在有序关闭的欧洲银行投资组合的相关重组工作。
裴律师的执业范围涵盖争议性与非争议性的金融法律事务,尤其聚焦于财务困境企业相关的银行信贷、有担保融资及结构性债务解决方案。
裴律师亦是多个具开创性法律观点的经报道判例的缔造者,其专业见解屡获司法认可。
在加入毅柏之前,裴律师曾在另一家主要离岸律师事务所担任顾问律师。而在投身离岸法律业务之前,她曾于欧华律师事务所担任股权合伙人多年,并兼任企业社会责任主管,负责领导该所在坦桑尼亚和越南的公益与发展项目。
简历
裴乐娜(Lorinda Peasland)是Appleby(毅柏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企业法律事务部合伙人。
裴律师是国际重组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逾30年处理在岸及离岸法律事务的丰富经验,专注于跨境企业及金融机构的财务困境、无力偿债及破产重组事务。她长期为银行、投资基金、会计师事务所、主流在岸律师事务所以及监管机构提供法律咨询。她在各类金融工具及复杂金融结构方面经验丰富,尤其擅长有资产抵押的借贷安排,并在各类离岸债务偿还计划(schemes of arrangement)的设计与执行方面具有深厚实务积累。
在其执业生涯中,裴律师曾就多项标志性案件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为首间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全球性银行倒闭事件中的债权人提供咨询;在塞浦路斯中央银行介入一家金融机构的事件中,代表特别遗产管理人行事;以及主导一家正在有序关闭的欧洲银行投资组合的相关重组工作。
裴律师的执业范围涵盖争议性与非争议性的金融法律事务,尤其聚焦于财务困境企业相关的银行信贷、有担保融资及结构性债务解决方案。
裴律师亦是多个具开创性法律观点的经报道判例的缔造者,其专业见解屡获司法认可。
在加入毅柏之前,裴律师曾在另一家主要离岸律师事务所担任顾问律师。而在投身离岸法律业务之前,她曾于欧华律师事务所担任股权合伙人多年,并兼任企业社会责任主管,负责领导该所在坦桑尼亚和越南的公益与发展项目。
重点业绩
裴律师在其执业生涯中曾就多宗备受瞩目的涉及离岸实体的全球重组项目提供法律意见,其中包括一项荣获“年度重组交易”(Restructuring Deal of the Year)殊荣的案例:
- 担任中国房地产企业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Sino-Ocean Group Holding Limited)的开曼群岛及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法律顾问,协助其依据《2006年英国公司法》成功完成重组,成为首家通过英国重组计划(Restructuring Plan)实现债务重组的中国地产集团。该计划有效化解了约60亿美元的离岸债务,在多个方面具有开创性意义,并于2025年3月27日正式生效。
- 就中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Zhongliang Holdings Group Company Limited)约12亿美元离岸债务的重组提供法律服务。中梁是一家总部位于上海、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该跨司法辖区重组通过香港债务偿还安排(scheme of arrangement)实施。Appleby派出跨专业团队,就其中的开曼及BVI法律事项提供咨询,并于2024年3月成功完成交易。
- 为花样年控股集团控股有限公司(Fantasia Holdings Group Company Limited)就其正在进行的离岸债务重组提供全面的离岸及公司法律事务咨询(代表公司方)。
- 为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Shimao Group Holdings Ltd.)就其正在进行的离岸债务重组提供全面的离岸及公司法律事务咨询(代表公司方)。
- 多项保密项目:就多家在港交所、美国及新加坡上市的公司,向其董事就百慕大、BVI及开曼群岛法域下的责任管理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 就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于香港上市的公司,就其财务重组、反向收购及重新在港交所上市事宜提供法律咨询。
- 就一家全球性、在百慕大注册并在香港上市的控股公司及其主要离岸子公司,就其整体重组及在关键离岸司法管辖区委任临时清算人提供法律意见。
- 就一个业务横跨开曼群岛、BVI及百慕大的企业集团,向相关公司实体及临时清算人就其多司法辖区重组提供咨询;该集团的债务受香港、新加坡及中国内地法律管辖。
- 就一家香港上市公司通过BVI债务偿还安排(属极少数案例之一)对其受纽约州法律管辖的债券进行重组提供法律意见。
- 多项保密项目:作为离岸法律顾问,为多家中资银行就其不良离岸贷款组合及相关执行行动提供咨询。
- 就多个房地产企业通过并行的债务偿还安排(parallel schemes of arrangement)对其债务进行重组提供法律意见。
- 一项保密(进行中)项目:就一项创新性架构提供法律意见,旨在最大化一家总部位于开曼群岛的全球企业集团债权人的回收价值。
裴律师在其执业生涯中曾就多宗备受瞩目的涉及离岸实体的全球重组项目提供法律意见,其中包括一项荣获“年度重组交易”(Restructuring Deal of the Year)殊荣的案例:
- 担任中国房地产企业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Sino-Ocean Group Holding Limited)的开曼群岛及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法律顾问,协助其依据《2006年英国公司法》成功完成重组,成为首家通过英国重组计划(Restructuring Plan)实现债务重组的中国地产集团。该计划有效化解了约60亿美元的离岸债务,在多个方面具有开创性意义,并于2025年3月27日正式生效。
- 就中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Zhongliang Holdings Group Company Limited)约12亿美元离岸债务的重组提供法律服务。中梁是一家总部位于上海、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该跨司法辖区重组通过香港债务偿还安排(scheme of arrangement)实施。Appleby派出跨专业团队,就其中的开曼及BVI法律事项提供咨询,并于2024年3月成功完成交易。
- 为花样年控股集团控股有限公司(Fantasia Holdings Group Company Limited)就其正在进行的离岸债务重组提供全面的离岸及公司法律事务咨询(代表公司方)。
- 为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Shimao Group Holdings Ltd.)就其正在进行的离岸债务重组提供全面的离岸及公司法律事务咨询(代表公司方)。
- 多项保密项目:就多家在港交所、美国及新加坡上市的公司,向其董事就百慕大、BVI及开曼群岛法域下的责任管理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 就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于香港上市的公司,就其财务重组、反向收购及重新在港交所上市事宜提供法律咨询。
- 就一家全球性、在百慕大注册并在香港上市的控股公司及其主要离岸子公司,就其整体重组及在关键离岸司法管辖区委任临时清算人提供法律意见。
- 就一个业务横跨开曼群岛、BVI及百慕大的企业集团,向相关公司实体及临时清算人就其多司法辖区重组提供咨询;该集团的债务受香港、新加坡及中国内地法律管辖。
- 就一家香港上市公司通过BVI债务偿还安排(属极少数案例之一)对其受纽约州法律管辖的债券进行重组提供法律意见。
- 多项保密项目:作为离岸法律顾问,为多家中资银行就其不良离岸贷款组合及相关执行行动提供咨询。
- 就多个房地产企业通过并行的债务偿还安排(parallel schemes of arrangement)对其债务进行重组提供法律意见。
- 一项保密(进行中)项目:就一项创新性架构提供法律意见,旨在最大化一家总部位于开曼群岛的全球企业集团债权人的回收价值。
专业见解
- 国际破产协会(INSOL International)《2025年4月重组快讯》:开曼法院批准召开债权人会议命令,标志佳兆业复苏计划迈出关键一步
- 《全球重组评论》(GRR):《2025年美洲重组回顾》:“普通合伙人行为失当”:涉及开曼豁免有限合伙企业的纠纷
- 《环球法律问答》(The Global):您的离岸公司法问题解答——《2024年重组专题》:临时清算人制度或许并未终结
- 《环球法律问答》(The Global):2024年第一季度回顾——公司何时构成无力偿债?是否应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委任清算人?
- 开曼群岛法院裁定:重组官制度可适用于分割组合公司(SPC)的特定投资组合
- 聚焦主要利益中心地(COMI)
- 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及开曼群岛主要重组选项与程序概览
- 合著《重组评论》第11版“开曼群岛章节”及《全球重组评论:2019年亚太重组回顾》之“离岸篇:开曼群岛”
- 播客节目:开曼重组官制度——困境企业的一种替代性解决方案
- 国际破产协会(INSOL International)《2025年4月重组快讯》:开曼法院批准召开债权人会议命令,标志佳兆业复苏计划迈出关键一步
- 《全球重组评论》(GRR):《2025年美洲重组回顾》:“普通合伙人行为失当”:涉及开曼豁免有限合伙企业的纠纷
- 《环球法律问答》(The Global):您的离岸公司法问题解答——《2024年重组专题》:临时清算人制度或许并未终结
- 《环球法律问答》(The Global):2024年第一季度回顾——公司何时构成无力偿债?是否应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委任清算人?
- 开曼群岛法院裁定:重组官制度可适用于分割组合公司(SPC)的特定投资组合
- 聚焦主要利益中心地(COMI)
- 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及开曼群岛主要重组选项与程序概览
- 合著《重组评论》第11版“开曼群岛章节”及《全球重组评论:2019年亚太重组回顾》之“离岸篇:开曼群岛”
- 播客节目:开曼重组官制度——困境企业的一种替代性解决方案
资质与教育背景
- 英属维尔京群岛执业律师(2022年)
- 英格兰及威尔士执业律师(1987年)
- 西英格兰大学,法学学士(LLB)(1985年)
- 英属维尔京群岛执业律师(2022年)
- 英格兰及威尔士执业律师(1987年)
- 西英格兰大学,法学学士(LLB)(1985年)
协会会员
- 国际女性破产与重组联合会(香港分会)(IWIRC)会员
- 国际破产协会(INSOL International)(香港分会)会员
- 香港女性法律人协会(WILHK)委员会委员
- 国际女性破产与重组联合会(香港分会)(IWIRC)会员
- 国际破产协会(INSOL International)(香港分会)会员
- 香港女性法律人协会(WILHK)委员会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