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性融资

设计复杂的金融产品,需要对结构化金融法律以及潜在发行人、投资者及其他市场参与者所处的监管环境有深入的理解。我们这支经验丰富的结构化金融法律团队以客户为中心、注重实效,致力于提供最高水准的客户服务,并经常依托我们在全球各地的办公室协同合作,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多法域法律意见。

我们的结构化金融律师团队为众多大型国际投资银行、发行人、承销商、受托人、资产管理公司、发起人、公司服务提供商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涵盖各类结构化产品领域,包括:担保贷款凭证(CLOs)、独立及多发行人重打包计划、衍生品、信用挂钩证券、大规模担保资产组合的出售与重组等。

Appleby 的全球结构化金融律师团队专注于处理复杂且具创新性的交易,此类交易通常涉及多个司法管辖区。我们可就各类国际证券化交易提供全面法律意见,包括资本市场公开发行、定制化私募交易,以及通过传统公司、独立投资组合公司(SPCs)、商业信托和有限合伙等载体进行的证券发行。

凭借与多家受托服务机构建立的深厚合作关系,我们的结构化金融律师还可为发行人提供一系列配套服务,包括注册办公地址、委派独立董事、公司行政管理、股份托管服务,以及根据《1940年投资顾问法》对关联方交易进行利益冲突审查等服务。

更多新闻
Appleby-Website-Corporate-Practice-1905px-x-1400px-1.jpg
2026年9月18日

开曼公司与BVI公司作为上市主体的综合对比

近年来,由于国际局势、经济和法规环境的变化,开曼上市主体在港交所的占比有所下降,而BVI上市主体在美国的受欢迎程度有所提升。本文旨在结合当前形势从公司法层面深度剖析开曼公司与BVI公司作为上市主体的优劣,为企业选择上市主体注册地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