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o
陈子雅(Fiona Chan)为Appleby毅柏律师事务所香港办事处企业法律事务部合伙人。陈律师主管香港办事处的银行业和金融事务,以及负责Appleby毅柏亚洲区的科技及创新事务组。陈律师在亚洲市场的离岸及在岸执业范围,累积超过20年的资深经验,提供百慕达、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的法律咨询服务。
陈子雅律师具备广泛的离岸法律专业执业经验,全面涵盖银行业和金融交易事项,范畴包括:收购、杠杆融资和项目融资、私有化融资、船只和飞机融资、结构型产品、基金融资、加密货币/数位融资、非争议保险、债券发行及企业和金融机构的重组。
陈子雅律师是本所季度发表刊物《Appleby毅柏亚洲新知》的编辑,专为客户提供离岸法律及监管方面的最新信息。她也会定期在国际会议发表演说,也为不同的机构组织提供研讨会和培训。很多产业及法律的期刊和刊物,经常频密地向陈律师垂询她的专业知识。
陈子雅律师是本所环球性「多元共融及归属委员会」(Diversity, Inclusion and Belonging Committee)的成员,并主管香港的「妇女领导联网」(Women’s Leadership Network)。同时,陈律师是《香港金融科技协会》(FinTech Association of Hong Kong)保险科技委员会、《香港法律界的杰出女性》(Women in Law Hong Kong)及《大湾区青年专才协会》(Greater Bay Area Young Talents Association)的会员。
陈子雅律师广受客户和众多法律评鉴认许:
- 「杰出个人律师」(2023)及「新一代杰出合伙人」(2019 – 2022) – 《亚太法律500强指南》(Legal 500 Asia Pacific Guide)
- 「高度评价 」及「杰出女性领袖」(2023); 「杰出新晋」(2018 – 2022) – 《国际金融法律评论1000》(IFLR 1000)
- 「离岸客户推选名单」 – 《亚洲法律事务》(Asian Legal Business)2017 – 2021
- 「全年度最佳离岸律师」- 《亚洲法律业务 – 商业法律女性大奬》(Asian Legal Business – Offshore Women in Business Law Awards)2020
陈律师通晓英语、普通话、国语和粤语。
相关经验
陈律师近期曾代表以下项目行事:
- 于对在线平台商人的亚洲首宗电贸商融资证券化项目中,就向桥彼道有限公司(Qupital Limited)提供逾1亿美元的应收账款抵押证券化设施,出任花旗银行(香港分行)的开曼律师。
- 就台湾润泰企业集团旗下Kofu International Limited和Concord Greater China Limited,向阿里巴巴集团子公司淘宝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出售在港挂牌的高鑫零售有限公司的26.02%权益,出任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的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顾问。高鑫零售是中国最庞大大型超市零售商之一。
- 就一宗35亿港元信贷收购融资项目,担任星展银行有限公司的百慕达法律顾问。是项信贷收购融资乃关于海尔智家通过《百慕达公司法第99条》债务偿还安排方式,进行海尔电器集团 的私有化项目,据此,为交换海尔电器所持股份,出售海尔智家的新H股。是项交易成为家电业界和中国企业最大宗的H股私有化交易,及历来最大宗透过介绍方式的H股上市。
- 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大连分行)的百慕达法律顾问,以对CNG Glass (Nigeria) Fze.提供的2,600万美元信贷项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CNG Glass (Nigeria) Fze.为一家在尼日利亚奥贡广东自由贸易区注册成立公司,并为中国玻璃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本信贷项目乃为在尼日利亚兴建玻璃生产设施集资,作为CNG Glass (Nigeria) Fze. 投资并发展非洲市场的业务战略的一个部分。
- 就着一系列对AngelHub的集团进行一系列融资,及相关的企业、信托、科技及一般性的法律与监管评估工作,担任AngelHub的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顾问。AngelHub是香港首家持有证监会牌照的、专供专业投资者和全球科技初创公司而设的投资平台。
- 就挪威最庞大金融服务集团的多宗全球船舶融资和船只收购交易,当中包括一宗收购十艘船只的价值2.4美元贷款设施,以及一宗变更船只船主的价值7亿美元抵押品安排信贷设施,担任该集团的百慕达和开曼群岛法律顾问。
学历
- 英国牛津大学
- 英国伦敦法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