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历
莫乔之(George Mallis)是Appleby毅柏律师事务所香港办事处争议解决事务部的律师。
莫律师在处理有争议监管事宜方面,拥有丰富经验。莫律师擅长商业诉讼,包括少数股东申索、破产争议、基金争议及一般法团争议。
莫律师为亚太地区的客户行事,客户涵盖资产管理公司乃至各类金融服务企业,包括其基金管理联属公司、上市公司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人员。
加入Appleby毅柏前,莫律师曾在澳洲珀斯的高伟绅律师事务所(Clifford Chance)、香港的瑞银集团(UBS)工作,以及最近曾服务于香港的盛德律师事务所(Sidley Austin)。
相关经验
莫律师曾处理的主要案件有*:
- 在一宗关于向一家国际银行之私人银行客户出售该家国际银行的资产管理产品之跨司法管辖权调查案件中,代表该国际银行行事;
- 在多宗内幕交易调查案件中,代表一家国际银行行事;
- 在多宗澳洲、香港和印度的民事诉讼中,代表一家国际银行(包括其资产管理部及投资银行部)行事;
- 在一宗关于一家跨国资源公司公开账目之涉嫌失实陈述的跨境监管调查中,代表该跨国资源公司行事;
- 就一项涉及募资失败的诉讼程序中,代表一家主要建筑及基建公司行事;
- 在一家上市医疗科技公司的其中一家子公司之少数股东,向该上市医疗科技公司提起的诉讼程序中,代表该上市医疗科技公司行事。
* 包括加入Appleby毅柏之前莫律师已完成的交易项目。
专业资格及学历
- 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
- 澳大利亚高等法院
- 西澳大利亚最高法院
- 澳洲圣母大学法律学(荣誉)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