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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

陈子雅(Fiona Chan)律师是Appleby毅柏律师事务所香港办事处企业法律事务部合伙人,主管该办事处的银行业与金融业务,并负责领导Appleby毅柏亚洲区科技与创新事务组。凭借近25年深耕国际及亚洲市场的执业经验,她专注于为客户提供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及开曼群岛的离岸法律咨询服务。

陈律师在离岸法律领域拥有广泛而深入的专业经验,业务涵盖各类银行业与金融交易,包括:并购融资、杠杆融资、项目融资、私有化融资、船舶及航空融资、结构性产品、基金融资、加密货币及数字资产相关融资、非争议性保险安排、债券发行,以及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债务重组与跨境资本结构调整。

陈律师精通英语、普通话及粤语。

陈子雅亲切友好且业务能力出众,是香港银行与金融业务领域备受青睐的律师之一。

法律500强
2025
重点业绩

陈律师近期曾代表以下项目:

  • 担任远洋集团(Sino-Ocean Group)的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及开曼群岛法律顾问,就其约60亿美元离岸债务重组所涉全部融资事宜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一项与香港平行进行、互为条件的债务重组安排计划(scheme of arrangement)。远洋集团由此成为首家采用英国法下重组计划(English restructuring plan)进行债务重组的中国房地产企业,并在交易中引入多项创新性法律安排。该交易荣获“IFLR1000 2025年度交易大奖”。
  • 担任BPEA基金的开曼群岛法律顾问,就其收购一家美国公司所涉全部融资及公司事务提供法律服务。该美国公司提供应用平台接口、访问控制及身份管理软件解决方案。本次交易涉及一系列股权融资、股份发行与置换,以及在多个司法管辖区开展的定制化定价与换股机制的债务融资。
  • 担任由中国银行有限公司牵头的银团贷款人的百慕大及BVI法律顾问,就秘鲁钱凯多功能港口码头建设与开发项目所涉全部融资事宜提供法律服务。该项目贷款金额为9.75亿美元,期限15年。该港口由中远海运港口有限公司(中国最大的国有航运企业)持股60%。该交易于2023年7月被选为中国“一带一路”倡议下国有企业践行可持续投资战略的标志性案例,并荣获《亚洲法律杂志》(ALB)香港法律大奖2023“年度融资交易奖”。
  • 担任由中国银行有限公司牵头的银团银行的百慕大法律顾问,就向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Asia Symbol China Holdings Limited)提供7亿美元信贷额度提供法律服务。该公司为金鹰集团(RGE)成员企业,是全球领先的纸制品制造商和分销商。该融资与若干经独立环境认证机构验证的可持续发展指标挂钩。该交易入围《亚洲法律杂志》(ALB)香港法律大奖2023“年度融资交易奖”短名单。
  • 担任Allied集团的开曼群岛法律顾问,就Allied Merger Corporation完成约2.67亿美元私募融资提供法律服务。该融资系一系列交易的一部分,最终通过反向收购实现合并后发行人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为自2010年以来加拿大规模最大的矿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IPO),上市首日市值达13亿加元(约合9.7亿美元)。此外,还就其2014年与Triple Flag International Ltd.完成的5,300万美元流式融资交易(streaming transaction)提供持续法律服务,该交易涉及非洲金矿勘探项目。
  • 担任花旗银行香港分行的开曼群岛法律顾问,就其向Qupital Limited提供逾1亿美元的应收账款支持型证券化融资安排提供法律服务。此为亚洲首单面向电商平台商户的电子商务商户融资证券化交易。
  • 担任AngelHub(香港首个获证监会(SFC)许可、面向专业投资者及全球科技初创企业的股权众筹平台)的BVI法律顾问,就该集团一系列融资活动及相关公司、信托、科技及一般法律与监管合规评估提供法律服务。
  • 担任挪威最大金融服务集团的百慕大及开曼群岛法律顾问,就其全球船舶融资及船舶收购交易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为收购十艘船舶提供的2.4亿美元贷款安排,以及为船舶所有权变更所涉担保结构提供的7亿美元融资安排。
  • 担任贷款方的BVI及开曼群岛法律顾问,就一笔超过1.55亿港元的融资/再融资交易提供法律服务,该交易旨在通过百慕大《公司法》第99条项下的重组安排计划(scheme of arrangement)实现对一家百慕大目标公司的私有化,并从香港联合交易所(HKSE)撤销其上市股份。
荣誉及奖项
  • “杰出合伙人”(2023–2026)——《亚太法律500强指南》(The Legal 500 Asia Pacific)
  • “备受尊崇律师” 及 “女性领袖律师”(2023–2025)——《国际金融法律评论1000》(IFLR1000)
  • “亚太顶尖50离岸律师” 及 “律界精锐”(2023–2025)——《亚洲商业法律杂志》(Asia Business Law Journal)
专业见解

陈子雅律师担任本所季度刊物《Appleby毅柏亚洲新知》的主编,该刊物专为客户提供离岸法律与监管领域的最新动态与深度洞察。她亦定期在国际会议上发表演讲,并为各类机构举办研讨会及专业培训。凭借其在离岸法律领域的深厚造诣,陈律师屡获业界认可,众多行业及法律期刊频繁邀请她就相关议题分享专业见解。

资质与教育背景
  • 英国牛津大学
  • 英国伦敦法律学院
协会会员

陈律师担任本所全球“多元、包容与归属感”(Diversity, Inclusion and Belonging, DIB)委员会成员,并出任该倡议在亚洲地区的DIB倡导大使。她同时领导本所在香港的“女性领导力网络”(Women’s Leadership Network)。

此外,陈律师还担任多项外部职务,包括:大湾区青年人才协会法律委员会副主席及主席、亚太贷款市场协会(APLMA)青年领袖导师、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学生导师,以及“香港法律界女性”(Women in Law Hong Kong)组织的委员会成员兼男性盟友计划(Male Allyship)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