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上个季度,我们关于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和百慕达经济实质制度变化的更新,大致上是涉及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申报程序和限期。自该更新以来,经济实质制度的应用情况发生了重大改变。特别是,有人提出了各种修订的建议,当中会把合伙企业(或,如属百慕达,更多种类的合伙企业)纳入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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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百慕达,根据《1902年合伙企业法》第4A条选择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合伙企业(豁免合伙企业、豁免有限合伙企业及外国合伙企业)属于「相关实体」,因此,纳入经济实质制度。与《1902年经济实质修订法》有关的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于2021年6月5日呈交百慕达众议院。条例草案确保,所有的合伙企业(即使是该等并非选择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合伙企业)均被纳入于「相关实体」的定义之内。就此,这些合伙企业将需要作出法定地位的选择,而且,除非获得豁免,否则将会需要符合适用的经济实质测试。
该等将会于上述修订后成为「相关实体」的现存合伙企业,将会自修订法实施起计有六个月时间以符合经济实质规定。
百慕达当局为回应向欧盟行为准则小组作出的承诺,当局实施了条例草案,同时在其他的英国海外领土,以及马恩岛、根西岛和泽西岛的皇室领地也有建议类似的修订。本所将会继续注视这个范围的情况,并会适时提供进一步的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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