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基金设立的法律顾问,毅柏律师事务所提供了有关基金架构及合规监管的法律建议,并依据《开曼共同基金法》第4(3)条顺利完成基金的注册登记流程。该基金成功募集约4亿美元,致力于实现长期资本增值,并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收益分配。其投资策略采用“持有至到期”模式,主要布局境外债券,确保收益稳定并保障资产安全。
本次交易由毅柏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合伙人黄伟(Eason Huang)带领及顾问律师许晓琬(Freya Xu)提供支持。
“我们很荣幸能够助力客户成功设立并上市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基金,进一步提升其国际影响力,并开拓投资者的机遇。”合伙人黄伟表示。
毅柏香港投资基金团队提供清晰、实用且及时的建议,涵盖各种投资基金架构及持续运营需求。我们将法律与合规支持无缝整合,确保服务能够有效满足亚洲时区内多个司法管辖区客户的多样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