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破产(insolvency)和重组(restructuring)?
破产与重组是指企业在面临财务或运营困难(或两者兼有)时所采取的法律程序和策略。破产指的是企业无力偿还其债务的状态,而重组则侧重于实施一系列变革措施,以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效率,旨在避免正式进入破产程序或促进企业复苏。
破产可分为企业破产和个人破产,其诱因可能来自宏观经济环境,也可能源于特定行业、领域或个别企业或个人自身的问题。企业即使尚未陷入破产状态,也可能需要进行重组。重组不同于正式的破产程序——后者在企业层面通常被称为清算(liquidation)或清盘(winding up),在个人层面则称为破产(bankruptcy)。正式破产程序的主要目的是变卖资产,并将所得款项分配给债权人,这一过程通常会导致企业停止经营,最终注销解散。
相比之下,即使企业仍具备偿债能力(即“有偿付能力”),也可能出于并购、合并、业务战略调整或监管要求变化等原因而进行重组。在破产情境下,重组则是指陷入财务困境的企业制定并执行一项计划,以改善其财务状况,最终目标是使企业能够继续正常运营。重组既可通过法院主导的程序(庭内重组)完成,也可通过各方协商达成(庭外重组)。
我们的团队在破产与重组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服务范围涵盖零售、酒店与休闲、医疗健康、金融服务、房地产、石油与天然气以及制造业等多个行业。
离岸破产律师
我们就各类争议性与非争议性的破产及重组事项提供清晰、可靠且及时的法律意见。凭借全球化的业务布局,我们能够在客户最需要的关键时刻,提供全面且跨越多个司法辖区的法律支持。
我们的破产与重组律师团队在以下法律领域均具备深厚的专业经验:
- 向董事及其他受托人(包括信托受托人)就其法定职责及个人责任风险提供咨询;
- 向有担保债权人就如何强化其担保权益以及在执行担保时的可行方案提供建议;
- 为债权人及临时债权人团体就庭内或庭外可采取的方案提供建议,以最大化债权回收;
- 在法院程序中担任离岸法律顾问,协助推动或实施重组计划,或对抗敌意债权人行动;
- 就管理人、清算人、接管人及临时清算人的任命、承认与罢免,及其任职期间的职权与义务提供法律意见;
- 发起或质疑诸如“désastre”(泽西岛破产程序)、“dégrèvement”(根西岛债务减免程序)、基于公平公正理由的清盘以及其他各司法辖区特有的破产程序;
- 就破产执业人员在本所覆盖的国际司法辖区之间相互承认的程序提供支持(包括承认境外程序及推动本地程序获境外承认);
- 提供关于再融资、救助性融资及重组的法律服务;
- 协助实施预打包出售(pre-pack sales)或加速并购(M&A)流程;
- 设计整体性重组解决方案,例如安排计划(schemes of arrangement)、合并与重建(amalgamation and reconstruction)、私有化、债转股(debt-for-equity swaps)及资本削减(capital reductions)等;
- 就政府在困境企业领域施加的制裁措施提供法律建议;
- 处理欺诈、资产追踪、追回及推定信托(constructive trust)相关诉讼;
- 解决跨境问题、法律冲突及不同司法辖区之间的协作事宜;
- 提供相关监管合规建议,并协助取得必要的监管批准、同意函或无异议函(no objection letters)。
重组与破产律师事务所
在众多重组与破产法律服务机构中,我们以创新的策略和对全球法律框架的深刻理解而著称。尤为突出的是,我们始终能够为客户量身定制全面、高效的解决方案,因而成为企业在应对复杂公司重组与破产事务时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我们的全球离岸律师团队屡获国际权威法律评级机构认可,因其频繁参与处理高知名度的商业纠纷及破产程序而广受赞誉。
重点案例
离岸破产法与重组事务的代表性案例
在远洋集团根据英国《2006年公司法》成功重组60亿美元离岸债务的项目中,担任开曼群岛及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法律顾问。此次重组令远洋集团成为首个通过英国重组计划的中国房地产企业,该创新的重组计划解决了大概60亿美元的离岸债务。
担任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离岸法律顾问,协助其通过英国《公司法》项下的安排计划(scheme of arrangement)完成49.6亿美元的离岸债务重组。该交易是近年来中国公司完成的规模最大的离岸债务重组项目,也是本轮房地产行业违约潮中首家中国房企采用英国安排计划进行重组的先例。
为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离岸债务重组中提供重要法律咨询服务,此次离岸债务重组总额约达11.5亿美元。这是一项复杂的交易,涉及多种金融工具。值得注意的是,该计划获得了98.75%的债权人支持,充分彰显了其在中国内地房地产开发商法定财务重组领域的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