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曼群岛基金应遵守实益所有权制度的新措施

已发表: 2025年2月7日

所有开曼群岛的基金(信托结构除外)须按要求识别和记录投资者的相关“必要资料” (具体见下文),并根据《实益所有权透明法案》(以下简称“《透明法案》”)向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提交该等资料。必要资料需要保持更新,并可能提交给开曼群岛和英国的相关政府机构,但暂时不会对外完全公开。


本文将简要介绍开曼群岛的实益所有权制度的新措施。

已登记的开曼基金

依据《开曼共同基金法案》或《开曼私募基金法案》登记的基金可选择可替代合规途径,即仅在监管机构要求时提供“必要资料”和其他相关信息。登记或持牌的联系人需在24小时内或在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时间内响应和提供所须信息。选择上述途径时,基金的注册办事处必须确认基金已完成登记为私募基金或者共同基金,并向监管机构提供联系人的具体联络信息。

未注册基金和未选择可替代合规途径的基金

对于未注册的基金和选择遵守《透明法案》的基金,其注册办事处应每月至少一次向监管机构提交“必要资料”。相较于确保基金在开曼群岛的管理人或注册办事处24小时内遵守监管机构的要求,此举可能更为可取。

关于“必要资料”的规定适用于直接或间接持有或控制基金25%或以上股权或表决权,或通过其他方式控制基金或其管理层(不包括专业顾问和管理人员)的所有自然人和开曼群岛当地实体(信托结构除外)。若某信托结构(非自然人)拥有上述的控股权或控制权,则该信托结构应向监管机构提交对其业务拥有最终有效控制权之受托人(而非专业顾问或管理人员)的“必要资料”。若受托人为外国公司,则信托机构仅须提供受托人的公司名称及其联系人的具体信息。如不存在上述自然人和受托人,则应向监管机构提供基金董事的具体联系方式。

自然人需提交的“必要资料”包括:姓名、地址、送达地址、出生日期、国籍、身份证件详情、控制性质及注册日期。实体需提交的“必要资料”则包括:名称、地址、法律形式、控制性质、注册号及可注册日期。根据《透明法案》,独资公司、政府部门、国际组织和公共当局应视同自然人,其须提交的详细信息包括:名称、地址、法律形式、管辖区,以及可登记日期。

依据监管机构发布的《透明法案》合规指南,若实益所有权登记册已包含某开曼实体的“必要资料”,则无需重复提交该实体的实益所有人信息。股权占比计算依据实益所有人对基金资本或利润的分成权,而非持股数量。预计开曼基金的投资者登记册通常记录各投资者所持资本占比,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更新以包含资产净值差异及不同类别产品的信息。

在向监管机构提交之前,基金的注册办事处应核实“必要资料”的来源。首次认购后,若需记入实益所有权登记册,投资者可能需提供经核实的身份和地址证明文件。

开曼群岛基金应遵守《透明法案》 的步骤

《透明法案》于2024年7月31日生效,相关条款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为确保在截止日期前符合《透明法案》的规定,各基金应尽早联系注册办事处服务提供商和行政管理人,以确认其了解相关责任及向监管机构提交所需信息的义务。

管理协议和注册办事处服务协议应及时更新,以纳入实益所有权服务的相关条款。这些服务可能包括获取“必要资料”、安排与监管机构对接的人员、发出通知、保管登记册、检测投资者所持股权和基金控制权的变化、上报缺失资料及存档、或向基金注册办事处提供“必要资料”及相关证明。

认购文件也应及时更新,以记录投资者及其实益所有人(如有)的注册详情、管理人资料变更及控制权声明。

对于现有投资者,若反洗钱尽职调查未收集“必要资料”,基金管理人应向投资者发送通知,要求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

豁免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作为上市实体子公司的基金,仅需向监管机构确认交易所名称和相关司法管辖区,无需收集、保存或提交投资者的“必要资料”。在本文件中,基金作为上市实体的子公司指的是:(i)上市实体持有基金75%或以上股份或表决权;(ii)上市实体对基金拥有最终有效控制权(包括通过所有权链条的间接控制);或(iii)上市实体通过其他方式控制基金。想要获得此项豁免,基金的注册办事处须向监管机构确认基金已上市或作为上市实体的子公司,以及相关证券交易所的名称和相关司法管辖区。

依据《共同基金法案》或其他监管法律获得基金牌照的基金仅需确认其获得牌照的监管法律。开曼岛获得基金牌照的基金数量较少,所占比例不到0.4%。想要依赖这项豁免,注册办事处须确认基金获得牌照的法律。

尽管法规允许豁免,监管机构仍有权要求基金提供所需信息或文件,以便履行其在《透明法案》项下的职能、核实实益所有权信息、协助预防或侦查犯罪、促进国家安全利益,或推动开曼群岛的某些执法机关、监管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履行其法定义务。监管机构出于上述目的发出的通知须在通知规定的期限内以规定的方式予以遵守。

实益所有权信息的可获取性

监管机构将运营一个搜索平台,帮助开曼群岛的某些执法机关、监管机构和其他政府部门通过该搜索平台获取依据《透明法案》维护的所有实益所有权登记册相关信息。此外,依据开曼群岛与英国政府就共享实益所有权信息达成的协议,若开曼群岛警察局金融犯罪科提出正式要求且该科室的高级官员证明此要求受命于英国执法官员,则监管机构可按要求在该搜索平台进行搜索。

依据《透明法案》,实益所有权信息不向公众公开。不过,《透明法案》规定,开曼群岛政府可以制定法规,允许监管机构向公众提供任何自然人实益所有人的姓名、居住国、国籍、出生年月、控制性质,以及任何开曼实体的名称、注册办事处、法律形式、注册号和控制性质(前提是该实体的相关信息保存在搜索平台上)。

我们在开曼群岛的基金和监管支持

我们的基金与监管团队定期协助客户,确保其了解开曼群岛当前和未来的监管动态。我们会支持服务为客户及其董事提供必要工具,确保我们的基金客户及其董事能够及时了解开曼群岛的所有监管动态并妥善应对相关变化。

本资讯仅提供一般信息,不构成法律建议。如需具体的法律和法规建议,请联系我方基金和/或法规团队成员。

中文译本只供参考,一概以英文本为准。如拟阅读原英文本,请点击“阅读原文”。

分享
更多前沿观察
Appleby-Website-Insolvency-and-Restructuring
2025年11月18日

香港法院拒发禁诉令叫停开曼清盘程序,上诉庭留出争辩空间

香港原讼法庭及上诉法庭在海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诉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一案中的裁决是近期探讨仲裁与清盘程序关系的重要新判例。案件中,申请人提出一项“新颖且有趣”的禁诉令申请,试图阻止开曼群岛的清盘程序以支持仲裁机制,但最终未获法院接纳。本文将分析这两项判决及其可能带来的法律影响。

Appleby-Website-Dispute-Resolution-Practice
2025年10月28日

开曼群岛公司优先股股东的回购权

本文概述了当开曼群岛公司的优先股股东考虑行使回购权时所面临的关键法律问题。

Appleby-Website-Funds-and-Investment-Services
2025年6月26日

开曼监管基金如何满足开曼金融管理局的审计要求

为保持与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简称CIMA)的良好信誉(Good Standing),开曼受监管的共同基金或注册私募基金必须满足特定的审计申报义务。这些要求对于基金保持合规运营或申请注销至关重要。本文全面介绍了开曼群岛受监管基金的审计申报的具体情形及法定审计申报要求,包括审计豁免、审计申报延期以及审计期间延长等内容,旨探讨开曼群岛基金在运营、管理及有序清算过程中,基金经理在审计报告提交方面所面临的一些常见问题。

M&A
2025年2月25日

开曼群岛短式公司合并是一个漏洞吗?

開曼群島《公司法》(2025年修訂版)(“公司法”)第238条规定,赋予反对合并的股东享有一项法定权利,即合并公司需根据司法裁定的公平价值支付反对合并的股东所持的股份,以代替合并公司提供的合并对价。

Appleby-Website-Banking-and-Financial-Services
2025年2月24日

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和百慕大群岛法律的最新动态

设立或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开曼群岛和百慕大群岛的实体在亚洲的使用频率较高。自2025年伊始,这些司法辖区的一系列立法和监管变化将生效,许多客户和法律从业者应当了解这些变化,并在未来的战略、合规和财务考虑中予以反映。本文将重点介绍其中与亚洲客户最为相关的一些变化。

040-1905x1400
2025年2月7日

不容回头:投资者被要求按当前股价出售股份

在一起涉及不当行使强制赎回权以稀释和剥夺大股东权利的案件中,开曼群岛大法院认为,股份收购令是公司清盘的替代方案,而投资者拒绝接受涉案公司早前提出的一份关于以公允价值购买股权的提案,因此,法院若裁定将估值日期定于早于股份收购令的签发日期将有失公平。

Appleby-Website-Funds-and-Investment-Services
2024年12月24日

基金-遵守开曼群岛新公司治理规则的方式

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去年针对其所有监管实体,发布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规则(《规则》),该等《规则》自2023年10月14日起生效。该《规则》适用于在金管局注册的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 本刊物概述了《规则》规定的各项要求,并探讨了开曼基金为确保遵守《规则》而提供的一些选择。

029
2024年12月24日

有关涉及开曼群岛豁免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不良行为的争议

私募股权管理人在开曼群岛使用豁免有限合伙的架构将其封闭式基金设在开曼群岛的主要原因有两个:税务效率,以及在立法干预最少的情况下在合同中灵活地定义基金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和义务。当需要重组这些基金或将其清盘时,由于这些合伙企业架构的新颖性质,往往会出现复杂情况。最近开曼群岛的原诉庭和上诉判决已经明确了这些合伙企业的清盘和重组方式。本文总结了这些判决,并就投资者在投资于这些架构时如何能够最好地保护自己提供了一些实用要点。

035
2024年10月2日

公司資訊查册导览:开曼群岛注册公司股东与债权人指南

公司股东寻求公司事务信息是很常见的。此外,公司的无担保债权人往往缺乏有关公司及其财务状况的信息,这使他们难以评估可用资产、其他债权人的存在情况以及启动程序的可行性。本文旨在概述开曼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获取公司信息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