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柏律师事务所作为买方第一高中教育集团有限公司(First High-School Education Group Co., Ltd.,以下简称“公司”)的开曼群岛法律顾问,就其私有化并购交易提供离岸法律服务。该合并于2025年3月10日(成交日)完成。公司是一家主要专注于中国西部高中的教育服务提供商,此前曾在OTC市场挂牌交易。交易完成后,公司正式转型为一家私营企业,其美国存托凭证(ADS)已从OTC QB市场退市,公司亦终止了其ADS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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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次并购交易由毅柏律师事务所的企业合伙人陈希欣(Kitty Chan)领导,及法律事务经理邓希儿(Kelly Tang)协助完成。
根据并购协议的条款,在成交日当天,(i)公司每一股已发行的普通股(“普通股”)均已注销,股东有权按每股普通股0.05美元的现金对价(无利息)获得补偿(并不包括并购协议中定义的排除股份和异议股份以及由ADS代表的A类普通股);(ii)每份ADS(不包括代表排除股份的ADS)及其所代表的A类普通股亦被注销,持有人在扣除每份ADS 0.05美元的注销费用以及任何适用的费用、税金和其他政府收费后,有权以每份ADS获得0.15美元的现金无利息对价(无利息)。
公司已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了表格15,以暂停其根据《证券交易法》履行的报告义务。自表格 15的提交之日生效,公司向SEC提交的相关报告和表格(包括表格20-F和6-K表)的义务随之中止,并在注销登记生效后终止。
毅柏团队在私有化法律事务方面拥有丰富经验,为客户量身定制解决方案,帮助其成功应对复杂法律框架。毅柏律师事务所致力于为全球企业提供全面的多司法辖区服务,协助客户实现战略增长及重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