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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

莫乔之是毅柏律师事务所香港办事处争议解决团队的高级律师。

他在诉讼与仲裁领域拥有丰富经验,专注于处理各类复杂的商业纠纷,包括公司内部纷争、董事职责争议、公司清盘、小股东压迫性行为申索,以及并购交易引发的诉讼。莫律师亦擅长处理紧急法律程序,经常代表客户申请或应对禁制令、第三方披露令(Norwich Pharmacal Orders)及其他形式的附属救济措施。

莫律师的客户涵盖银行、投资基金、破产执业人、上市公司及超高净值个人。在加入毅柏之前,他曾在高伟绅律师事务所(Clifford Chance)担任争议解决律师;随后加入瑞银集团(UBS),为资产管理、投资银行及私人财富管理等部门提供争议相关的内部法律支持;其后又在盛德律师事务所(Sidley Austin)担任投资基金团队的争议解决律师。

重点业绩

莫律师近期参与的代表性项目包括:

  • 为一家私募股权公司就其收购并私有化一家总部位于中国、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应对竞争性投标方试图阻挠交易的法律行动,以及围绕目标公司估值所引发的司法程序。
  • 代表一家香港交易所上市公司的创始人,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处理持续进行的跨境诉讼,并协助其香港法律顾问应对香港高等法院的相关诉讼,涵盖紧急申请反对其作为大股东董事被撤职、申请委任临时清盘人,以及该公司清盘程序中的各项法律事宜。
  • 代表一家神经科学公司的创始人处理持续的法律争议,涉及对方试图将其从董事会中罢免。莫律师成功在开曼群岛大法院为其取得紧急禁令救济,阻止其被非法撤职,并在随后的紧急仲裁程序中为其争取到关键的法律保护。
  • 代表一家香港家族办公室,就一名对冲基金经理因加密货币交易导致客户约2500万美元损失一事,向该基金经理提起诉讼。
  • 代表一家中国大型企业,在资产追踪调查中成功申请第三方披露令(Norwich Pharmacal Order),以协助追查和保全相关资产。
资质与教育背景
  • 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
  • 澳大利亚高等法院
  • 西澳大利亚最高法院
  • 澳洲圣母大学法律学(荣誉)学士